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87.“于是以扫在那一天返回原路,回往西珥去了”表神性属世良善已经与真理之良善联结时的状态;“路”表与那良善相比之时的真理之良善。这从“天”、“路”和“西珥”的含义,以及“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天”是指状态(参看23, 487, 488, 493, 893, 2788, 3462节),因此,他“在那一天返回”表示那时它所具有的状态;“以扫”是指神性属世良善,如前所述(4340节);“路”是指真理(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真理之良善,也就是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4337, 4353节);“西珥”是指真理与良善的结合(参看4384节)。这些不同含义合成一个意思时就表明这些话表示神性属世良善已经与真理之良善联结时的状态。
从这些话的历史意义很难看出它们表示这类概念。然而,就灵义或内义而言,它们的确具有这类概念在里面。因为人里面的天堂,也就是与他同在的天使对涉及这个世界历史的细节一点也不感兴趣;他们也不知道以扫是谁,西珥是什么东西;不会思想以扫返回的日子,或往西珥去的路;相反,他们会从与这些历史事实相对应的属灵事物中获得概念,并立刻从中提取这种灵义。因为对应以下列方式作工:它们很像一个人用外语说话,其倾听者马上就明白是什么意思,仿佛用的是他自己的母语,而这些话的声音和发音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障碍。圣言的内义也是如此,内义与天使所用的普遍语言,也就是表达他们思想的属灵言语完全一致。他们的言语是属灵的,因为他们的思想来自从主放射的天堂之光。
9001.“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这从“照规矩”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照规矩”是指具有同样的权利,因为“规矩(judgment,即典章)”表示诸如存在于代表性教会所在文明状态下的一种外在真理或一种权利(8972节);“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2362, 3024, 3963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因为“婢女”表示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8993节),因而是一种不纯正的情感,直到她要么与她的主人,要么与主人的儿子订婚。但当她订婚时,也就是当这种情感与“主人”和“儿子”所表示的属灵真理结合时,它就变得像一种纯正的情感;因为这时,属世层已经服从于属灵真理,当它服从时,就不再被自己引导,而是被它所服从的属灵真理引导。正因如此,属世层变得像属灵层,因为它与属灵层行如一体;而且这时属灵真理所拥有的生命进入属世层,并赋予它生命。但与婢女的订婚或结合不同于与一个女儿的结合,因为后一种结合发生在内在人中,而前一种结合发生在外在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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